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相关知识 > 正文

浅谈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的非财务方法

类别:相关知识 日期:2016-9-24 13:10:49 人气: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3-0702:34:37来源:大河网作者:责任编辑:

  企业“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主要是个别部门为了个人和小团体的利益,违反财经纪律,采取截留、虚列支出、虚报冒领、隐匿收入等手段聚集“小金库”,然后用于违反财务规定的不合理支出。财务审计作为企业的一个部门,虽然能从专业角度梳理账务,但从监管严控角度却很难把握。而纪检监察对企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负有教育和监督检查职能,所以建立以纪检监察部门牵头、财务审计协助的专项治理机构,运用非财务方法,最终达到治理、清除“小金库”的目的。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小金库”大多由主要领导、经办人、财务人员等少数人合谋而为,并且打着“公家”的招牌,实现了小集体的利益,让局部全体职工参与分享,形成了“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局面,导致没有人愿意检举揭发,纵容了“小金库”势力的扩张态势,给治理工作增加了更大的难度。

  在企业“小金库”治理的初期阶段,要利用各种渠道,在全员中多角度、多层次、多形式地宣传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普及“小金库”知识,提高思想认识,转变错误的、模糊的观念,充分认识“小金库”的危害。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对财务制度和财经法规的认识,用党纪、法律、法规来强化财务管理和监督,约束财务行为,规范财经秩序。让私设“小金库”的部门,相信组织、相信政策,打消顾虑,破除侥幸心理和抵触情绪,把握机会、争取主动,尽早自查自纠,如实查找和反映本部门存在的问题;否则一意孤行,就是触及党纪、法律、法规。

  组织全面清查工作。私设“小金库”,必然会引发贪污、私分、行贿、受贿等不法、违纪、违规行为,为了发现、纠正、防治并最终消灭“小金库”,必须开展清查工作。

  准确把握企业各部门所有可能产生“小金库”的事项。由“小金库”专项治理办公室中的财务审计专业人员,逐一排查企业各部门在生产经营活动及财务管理中的各种不规范行为,通过对资产和资金管理、重点费用预算管理、各类经营管理活动的审批流程以及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等方面梳理,查找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中存在的隐患,核查是否存在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问题;根据企业机构设置及职能,核查收入项目,摸清收入来源、收入方式、收入管理情况,重点梳理跨期推迟确认收入、隐匿收入、不按期确认投资收益,导致少计收入和利润问题,以及罚没收入及返还、代扣代缴返还、资产出租、废旧物资处理、会议费结余等环节产生的少计收入等问题,核查是否有隐匿收入设立“小金库”问题。如有疑虑,可开列“小金库”问题清单待查。这样也就掌握了企业“小金库”治理的主动权,为下一步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打下基础。

  鼓励自查自纠。企业各个内设机构中,虽然很多部门“一把手”不直接管财务,但重大财务事项往往仍是在“一把手”点头基础上的集体研究出台,一旦被查出,责任难以区分。这样导致有些领导以集体决策的名义,私设“小金库”来为职工谋福利或者巧立名目在自己掌控的范围内随意支配。由于部门“小金库”资金大多数都是主要领导把持,为掩盖事实,多数往往采取混乱账簿管理、原始记录不全、无记账凭证、无收支凭证、以白条记账、甚至销毁票据等手段。财务人员不敢过问、内设机构无人问津、得到实惠的职工对“小金库”守口如瓶。内部不报,外部无账可查,增加了查处的难度。突破“小金库”专项治理的难题,首先鼓励自查自纠。这既避免投入大量工作精力,又给涉事部门争取主动和宽大处理的机会。

  自查发现问题后主动上报的,应将“小金库”并入财务总账。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对责任部门可从轻或免予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从轻或免予处分。

  走访排查。在自查自纠工作基础上,“小金库”专项治理办公室要按部门,逐个走访,查找线索,排查隐患。重点检查问题清单上的部门和项目。通过访谈、查账、与人员谈话或者根据已掌握的情况和获取的举报等方式,不遗漏每一个疑点。

  对于无问题的部门和自查发现问题主动上报的,应及时签订不设“小金库”承诺书,以巩固自觉抵制设立“小金库”的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还要强化财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从培养财务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入手,提高政治素质,增强遵纪守法意识,使之做到懂法、守法,严格履行会计监督职能,严格按照国家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账务核算,依法办事、依法理财。

  对被查发现的“小金库”,不仅要并入财务总账,还要对责任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强化监督检查。“小金库”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治理工作就会有艰巨性和长期性。“小金库”专项治理办公室要力度不减、机构不撤、队伍不散,在一定时间间隔内,进行新一轮的整治,从而避免麻痹松懈、乘机反弹,真正做到长抓不懈、警钟长鸣。

推荐:

0
0
0
0
0
0
0
0
下一篇:没有资料

相关阅读

网友评论 ()条 查看

姓名: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一个

推荐文章更多

热门图文更多

最新文章更多

关于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人才招聘 - 帮助

CopyRight 2002-2016 木工设备网 技术支持 FX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