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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经济法》知识点: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与公司法的区别

类别:相关知识 日期:2017-12-29 22:36:37 人气: 来源:

  我国为了更好的对外招商引资发展本国经济,让国际资本更好地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贡献,在初期特别制定了一些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外商投资企业在适用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外资企业法》的同时,对于这三个法律没有作出的,适用于我国《公司法》的。这三个法与《公司法》的主要区别分述如下:

  (1)《公司法》对股东的出资比例未作,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

  (2)《公司法》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而三个涉外企业法对此未作明确,适用于我国《公司法》关于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的;

  (3)《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董事会讨论通过,并经审批机构批准;

  (4)《公司法》,公司应设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和监事会或监事,还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产生和人数限额。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可以不设股东会和监事会,董事由各方推荐,董事人数由各方协商确定,公司的重大问题都由董事会确定;外商投资企业的内部组织机构,由外商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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