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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安装维修人员应持资格证

类别:维修保养 日期:2017-11-23 22:54:02 人气: 来源:

  本报讯 (记者张维)电梯安装、维修人员应持资格证书;发现电梯存在隐患,管理人员有权决定暂停使用;接电梯困人报告后,维修人员30分钟内到达……2月1日起,《西安市电梯安全与节能监督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电梯生产、销售、使用、保养、检验检测等均使用该办法,其中,对分包转包电梯维保业务的最高处3万元罚款。维修人员应持资格证书《办法》,从事电梯安装、、维修的作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伪造、变造、出借、出租或者转让许可证书、作业人员资格证。

  安装、、重大维修过程,应当经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或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对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并履行相关管理职责,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与使用管理单位安全管理机构或值班人员实现有效联系,制定电梯事故应急专项预案,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应急救援演练等。

  在用电梯应当定期检验,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电梯故障率较高,在一个检验周期内被投诉举报三次以上并查证属实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和保养,并经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办法》,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发现电梯存在安全隐患时,有权决定暂停使用,并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采取相应措施;遇有火灾、地震等影响电梯运行的突发性事件时,应当迅速采取措施,停止电梯运行;接到故障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救援。

  《办法》,对于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安装、、维修电梯的,由电梯安全与节能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立即停止,并对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将电梯日常保养业务分包或转包的,责令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在电梯生产、使用单位提出检验检测要求并提供必备检验检测条件时,未按照期限安排,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电梯安全与节能监督管理人员或者检验检测人员职权、玩忽职守、循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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