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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类别:产品信息 日期:2016-1-29 12:55:12 人气: 来源:

  决议暨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公告编号:2016-14

  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

  决议暨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权益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文件,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对本次会议投反对票的中小投资者可以通过下列联系方式同公司取得联系,公司将认真研究中小投资者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性。

  互动邮箱:

  互动电话:

  3、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4、本次会议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月27日14:00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承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5人,股东代表2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287,915,7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7125%;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0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关联人邹承慧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对议案一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287,913,7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71%;对于回避表决的议案,出席本次会议并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3%。

  2、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7,915,7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

  五、律师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邹云坚、周江昊

  (三)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表决结果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6-15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邹承慧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邹承慧先生于2016年1月2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承慧先生。

  2、增持目的及计划

  鉴于近期市场非下跌及公司良好的基本面的判断,邹承慧先生决定增持公司股份,以市场稳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中小股东利益,,增持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本次增持具体情况

  2016年1月27日,邹承慧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共计增持公司股票1,09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增持均价9.09元/股,增持金额9,977,936元。

  4、本次增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增持前邹承慧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6,182,5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1%;本次增持后,邹承慧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票27,279,7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6%。

  增持前邹承慧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苏爱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爱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江阴爱康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39.71%的股权,本次增持后合计持有39.86%的股权。

  二、有关承诺

  邹承慧先生承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在增持行为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此次增持的公司股份。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要求。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继续关注实际控制人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按关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

  公告

  证券代码:002722 证券简称:金轮股份 公告编码:2016-015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16日、2015年7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第九次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具体详见公司2015年7月17日、2015年7月28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现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2015年7月28日至2015年9月30日期间,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1,547,0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7%),成交均价19.22元,成交总金额为29,742,066.68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的购买。根据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的股票将按照予以锁定,锁定期为12个月。

  特此公告。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22 证券简称:金轮股份 公告编码:2016-016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月27日(星期三)下午2:5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月26日至2016年1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26日下午15:00至1月2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江苏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水6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陆挺先生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88,368,2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48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88,358,3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477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9,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6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9,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9,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6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金轮针布(江苏)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2,200万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8,367,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无弃权票。

  其中,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9394%;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606%;无弃权票。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2.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海门市森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3,000万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8,367,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无弃权票。

  其中,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9394%;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606%;无弃权票。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3.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海门市森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8,367,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无弃权票。

  其中,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9394%;反对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606%;无弃权票。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熊川律师、刘德磊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8日

  重庆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06 证券简称:重庆桥 公告编号:临2016-004

  重庆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6年1月19日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6年1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江津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两寸滩保税港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收回公司所属寸滩土地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16-005《重庆桥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16-006《重庆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重庆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06 证券简称:重庆桥 公告编号:临2016-005号

  重庆桥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重庆两寸滩保税港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拟将公司拥有的位于江北区寸滩街道寸滩村原印子石社、大田沟社和羊坝滩村原前进社面积78,143平方米土地收回作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储备用地,该公司将支付公司土地补偿款8,750万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律障碍

  ●本次交易实施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无

  一、交易概述

  (一)公司拟与重庆两寸滩保税港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补偿协议书》,同意将公司拥有的位于江北区寸滩街道寸滩村原印子石社、大田沟社和羊坝滩村原前进社面积78,143平方米土地由重庆两寸滩保税港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作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储备用地收回,该公司将支付公司土地补偿款8,750万元。

  (二)2016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两寸滩保税港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收回公司所属寸滩土地的议案》,公司三名董事发表意见:本次重庆两寸滩保税港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收回公司所属寸滩土地补偿款公允,最大限度地了公司的利益,未有发现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我们对此次事项表示同意。

  (三)本次交易生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一)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重庆两寸滩保税港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代表人为石望友,地址为江北区海尔318号,隶属于国土房管局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为承担两寸滩保税港区土地收购、储备、整治等具体工作。

  2、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3、由于交易对方为事业单位,无法提供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重庆两寸滩保税港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拟将公司拥有的位于江北区寸滩街道寸滩村原印子石社、大田沟社和羊坝滩村原前进社面积78,143平方米土地收回作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储备用地,其中46,864.2平方米为出让地,其余为行政划拨地,包括规划城市道建设的10,627平方米和公共绿地建设的20,652平方米。

  2、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2008年9月,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保税港区后,因重庆保税港区建设,使得周边相关规划进行了调整,将原寸滩物流园区及公司所属地块的周边纳入了保税港区范围。原规划中通往公司所属地块的主要市政道被取消,在保税港区封关后,导致该地块处于完全封闭的状况,目前该土地已不具备商业开发的基本条件。

  4、交易标的资产2014年末经审计的账面原值为4,950.54万元,已摊销808.59万元,账面净值为4,141.95万元;2015年9月未经审计的账面原值为4,950.54万元,已摊销882.85万元,账面净值4,067.69万元。

  (二)本次交易标的定价按公司成本价进行补偿,该交易标的2015年9月末账面净值为4,067.69万元。

  由于交易对手系代表行使收回土地的职能,因此本次成交价系以公司购买土地的成本价加上持有期间发生的各种成本费用,作为交易价格。

  四、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交易双方:

  1、甲方:重庆两寸滩保税港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乙方重庆桥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要条款:

  1、标的土地:

  乙方拥有的位于江北区寸滩街道寸滩村原印子石社、大田沟社和羊坝滩村原前进社面积78,143平方米土地, 其中46,864.2平方米为出让地,出让土地的现有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其余为行政划拨地,用于规划城市道建设的10,627平方米和公共绿地建设的20,652平方米。

  2、经甲乙双方同意,约定本协议项下甲方收回乙方土地的补偿价款为人民币87,5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仟柒佰伍拾万元)。

  3、补偿价款的支付: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收回乙方标的土地的补偿价款分二期支付:第一次付款:本协议签订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4,375万元(大写:肆仟叁佰柒拾伍万元整)。第二次付款:2016年6月30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4,375万元(大写:肆仟叁佰柒拾伍万元整)。

  4、甲方声明,其享有并可有效行使土地储备职能,收回标的土地并支付补偿价款系基于甲方行使上述土地储备职能而做出。甲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已通过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获得了必要的内部和外部授权与批准。

  5、甲方承诺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补偿价款。

  6、乙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已通过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获得了必要的内部授权与批准。

  (二)交易对手系国土局下属事业单位,代表收回土地,款项支付能力有可靠保障。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重庆两寸滩保税港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拟将公司拥有的位于江北区寸滩街道寸滩村原印子石社、大田沟社和羊坝滩村原前进社面积78,143平方米土地收回作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储备用地,不涉及其他安排。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设立保税港区后,因重庆保税港区建设,使得周边相关规划进行了调整,将原寸滩物流园区及公司所属地块的周边纳入了保税港区范围。原规划中通往公司所属地块的主要市政道被取消,在保税港区封关后,导致该地块处于完全封闭的状况,目前该土地已不具备商业开发的基本条件。

  本次重庆两寸滩保税港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按公司成本价收回该土地,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集中资金发展主营业务。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06 证券简称:重庆桥 公告编号:临2016-006号

  重庆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2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2月1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重庆南坪经济技术开发区丹龙11号重庆桥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2月15日

  至2016年2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6年1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临时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要求:(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除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外,还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签发的授权委托书。(2)法人股东可由代表人或者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持股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上述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2、登记地点:重庆南坪经济技术开发区丹龙11号重庆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

  3、登记时间:2016年2月14日(9:30~11:30,14:00~17:00)

  4、登记方式: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到公司登记,也可通过传真、电话方式进行登记。现场参会股东务请提供联系电话,以便于会务筹备工作。为会议正常表决,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务必于2016年2月15日13:50前到达会场,13:50以后股东大会不再接受股东登记及表决。

  5、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2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9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1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7,900万元——8,4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约87.84%——99.73%。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05.60万元,

  (二)每股收益:0.52元。

  三、本期业绩增加的主要原因

  1、公司的主营业务快速增长

  2015年度,公司调整管理考核机制,生产系统、购销系统等经营部门开源节流,挖掘潜能,同时,公司调动人员的积极性,多渠道拓展产品销售,国内外业务双轮驱动,销售订单较上年同期有显著改善。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石油的下游产品,2015年因国际原油价格快速下跌,公司的成本下降明显,产品毛利率提升。

  2、重大资产重组完成,贡献业绩利润

  2015年12月公司完成收购张家港市大伟助剂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张家港市大伟助剂有限公司2015年12月单月利润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四、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5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0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于公司发展良好,经公司控股股东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万盛投资”)提议,以截止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3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2股。以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对上述公司控股股东提议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参与讨论的6名董

  事均表示同意,该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控股股东万盛投资限售期至2017年10月9日,短期内不存在减持

  情况。

  2016 年1月27日,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收到了公司控股股东万盛投资向公司提交的《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为充分广大投资者利益,信息披露的及时公平,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的主要内容

  鉴于目前公司经营稳健,发展前景良好,资本公积金充足,同时考虑到公司的成长性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为积极回报股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且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情况下,公司控股股东万盛投资提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1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3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2股。

  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二、公司董事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的意见及确认

  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万盛投资提交的《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后,公司6名董事(不含董事,超过公司董事会总数的1/2)对上述分配预案进行了讨论,一致认为:万盛投资提议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与公司的经营业绩相匹配,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分配政策的相关,该利润分配预案、合规、合理。

  参与讨论的董事一致同意万盛投资提出的2015年度分配预案,并承诺在公司董事会正式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如持有本公司股票,则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三、公司董事及提议股东的持股变动情况与增减持计划

  (一)万盛投资在董事会审议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之前6个月内的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

  公司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之前6个月内的持股情况如下:

  1、2015年7月13日公司发布《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监高人员股份增持计划及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8号)。高献国、高峰、高强、周三昌已于2015年9月28日、29日增持部分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高献国通过国君资管1241定向资产管理增持154300股,均价为30.75元、

  高峰通过国君资管1242定向资产管理增持155628股,均价为30.49元、

  周三昌通过国君资管1244定向资产管理增持153900股,均价为30.82元。

  2、2015年11月份,公司董事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高献国以22.78元/股认购公司股份150,856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后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1,125,956股;

  周三昌以22.78元/股认购公司股份804,565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后共计持有公司股份4,353,165股;

  金译平以22.78元/股认购公司股份452,568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后共计持有公司股份3,662,168股;

  高峰以22.78元/股认购公司股份201,141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后共计持有公司股份3,473,869股;

  郑永祥以22.78元/股认购公司股份201,141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后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353,441股;

  宋丽娟以22.78元/股认购公司股份100,570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后共计持有公司股份380,570股;

  (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1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二)公司控股股东万盛投资限售期至2017年10月9日,短期内不存在减持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参与讨论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参与讨论的董事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如持有本公司股票,则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公司控股股东万盛投资承诺,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前6个月内,公司存在部分首发限售期为12个月的股份限售期届满的情形,具体如下:

  ■

  (三)本次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请投资者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月28日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VMware公司设立合资公司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19 证券简称:中科曙光 公告编号:2016-010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VMware公司设立合资公司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中科睿光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拟注册地为渝北区。

  ●投资金额:公司以货币形式出资,认缴出资额为壹仟零贰拾万美元(US$10,200,000)等值人民币,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1%。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特别风险提示:投资合同尚需VMware公司机构最终批准,合资公司设立尚未完成相关部门批准程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VMware International Marketing Ltd.(以下简称“VMware公司”)与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30日在市签署《非约束性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就筹划成立合资公司的某些主要事项达成非约束性的战略共识(详见公告:2015-060)。

  经进一步协商后,双方于2016年1月27日在中国就成立合资公司的具体事宜签署《成立合资公司的合资经营合同》(以下简称“投资合同”),约定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伍仟万美元(US$50,000,000),其注册资本为贰仟万美元(US$20,000,000),公司持有合资公司51%的股权,VMware公司持有合资公司49%的股权。同日,公司与人民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落地协议”),就合资公司在渝北区注册并在支持下开展经营活动达成合作共识。

  (二)对外投资事项审议情况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本次投资不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投资合同尚需VMware公司机构最终批准。

  (三)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主体的基本情况

  VMware 公司(纽约证券交易所代码:VMW)成立于1998年,系依照法律组建的公司,其注册地址为Behan House, Main St, Barrack Square, Ballincollig, Co. Cork, Ireland,是全球领先的虚拟化和云计算解决方案的提供商。

  作为我国西部唯一直辖市,是国务院定位的国际大都市,目前正积极融入国家发展格局,正大力发展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为核心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名称

  合资公司的中文名称为中科睿光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VMsoft (China) Co., Ltd.。(均为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二)经营范围

  计算机软件和其他计算机技术的进出口、许可、批发和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关配套业务;上述产品和组件的技术研发;软件产品的技术培训、支持和;以及技术测试、咨询和服务。

  (三)注册资本及出资方式

  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伍仟万美元(US$50,000,000),其注册资本为贰仟万美元(US$20,000,000)。公司以人民币现金认缴出资壹仟零贰拾万美元(US$10,200,000),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1%。VMware公司以美元或其他外币认缴出资玖佰捌拾万美元(US$9,800,000),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49%。

  (四)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

  合资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公司委派四名,VMware公司委派三名并指定一名董事担任合资公司董事长和代表人,每名董事任期三年。

  合资公司总经理由公司提名,经董事会一致同意后聘任。

  四、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出资安排

  双方应在董事会决定的时间内缴付出资额,其中至少50%须在合资公司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缴付,剩余50%须在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满十二个月时全部缴清。

  2.投资合同双方的主要责任

  (1)公司同意向合资公司提供一项非独占性的、免许可使用费的许可,向合资公司披露Cloudview第1.8版的全部目标及可执行代码,以及对合资公司开展研发活动以及履行投资合同的服务所必需或适宜的Cloudview第1.8版及其他版本Cloudview的相应部分源代码。

  (2)公司应协助合资公司与合资公司有关的法律监管和市场发展情况。

  (3)公司应协助合资公司获得其开展活动所必需或必要的所有、批准、执照和许可。

  (4)VMware公司同意向合资公司授予一项非独占性的、需要支付许可使用费的许可,允许合资公司在投资合同期限内对新创的vSphere6品牌产品(以二进制及可执行形式)进行复制、分发和嵌入。

  (5)VMware公司协助合资公司招聘有技能的经理和技术人员。

  (6)VMware公司协助合资公司开展销售及提供市场推广支持和技术支持。

  (7)双方本着合作的诚意,同意在符合各自公司政策及利益的前提下,以应对和满足本地信息安全的相关要求、信息安全方面的国家标准及中国客户事实上执行的国家标准。

  3.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

  投资合同适用,如果对与投资合同有关的某一问题未作,则应参照一般国际商业惯例。

  任何一方可将协商不成的争议提交国际仲裁中心,按照仲裁通知递交之日有效的《国际仲裁中心机构仲裁规则》进行最终的和有约束力的仲裁。

  4.合同期限及其他

  (1)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从生效日期开始,并从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持续十年。双方经协商并经相关审批机关批准,可延长合同期限。

  (2)合同终止:出现合资公司停止营业,或无力偿付其到期债务;未满足注册资本缴付条件;董事会僵局;清算;不可抗力;经济调整等情形时,任一方有权终止投资合同。

  自生效日第五周年日开始,VMware公司有权经提前九十面通知公司终止投资合同,公司根据合资公司公允市值价格购买VMware公司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购买行为届时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和国家审批机关批准,自书面通知一百二十天后,公司未能完成股东大会审议和国家审批机关批准,VMware公司有权提请解散合资公司或撤回通知。

  (3)其他:合同存在中文版、英文版两个版本,如果两种语言的文本之间出现分歧,以英文为准。

  五、落地协议的主要内容

  1.的主要和义务

  (1)积极支持在渝北区注册成立合资公司,并在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办公场所等方面给予全力协助。

  (2)积极配合合资公司开展人才招募工作,并支持其开展项目试点申报和人才团队建设等工作。

  (3)支持合资公司虚拟化解决方案在全市有关领域开展试点应用。同等条件下支持重庆各级部门按照招投标程序优先采购合资公司研发的云计算虚拟化软件产品及服务。

  2.公司的主要和义务

  (1)自落地协议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合资公司成立并以为合资公司的全球总部开展经营活动。

  (2)积极推动与重庆本地已有的硬件设备厂商、软件公司等开展合作。

  (3)积极推动合资公司开发城市云计算中心所需的云计算软件以及大数据平台软件。

  (4)积极推动合资公司的发展,并根据企业战略拓展需要,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将企业新业务、新模式、新公司在重庆进行布局试点。

  (5)积极推动公司相关上、下游相关合作企业来重庆投资,推动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产业链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六、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有助于提升公司在云计算市场的竞争力,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拓展,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根据投资合同,公司将持有合资公司51%的股权,为合资公司第一大股东,合资公司成立后其财务报表将合并至公司财务报表范围内。

  七、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投资合同尚需VMware公司机构最终批准。

  2.合资公司的设立尚需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

  3.落地协议未约定的具体合作事项,公司或合资公司尚需与渝北区另行签订协议。

  4.合资公司设立后,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内部控制和市场等方面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合资公司设立的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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