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
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专项核查意见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榕泰”)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森华易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华易腾”)100%股权并募
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
证券”或“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财务顾问,对广东榕泰股票价
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
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广东榕泰股票二级市场股价变动情况
2015 年 4 月 14 日,广东榕泰因筹划本次交易事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
股票停牌。自 2015 年 4 月 14 日起,广东榕泰股票开始连续停牌。广东榕泰股票
在本次连续停牌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格为 10.84 元/股,连续停牌前第 20 个交易日
(2015 年 3 月 16 日)收盘价为 8.38 元/股,本次交易事项公告停牌前 20 个交易
日内(即 2015 年 3 月 16 日至 2015 年 4 月 14 日期间)广东榕泰股票收盘价格累
计涨幅为 29.36%。
广东榕泰股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上证综指(000001)收盘点位从 3,449.31
点上升至 4,121.72 点,累计涨幅为 19.49%;上证 A 指(000002)收盘点位从 3,614.52
点上升至 4,318.56 点,累计涨幅 19.48%。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2012
年修订)》,广东榕泰属于 C 类制造业中的 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归
属于上证工业指数(000034)。广东榕泰股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上证工业指
数从 2,615.52 点上升至 3,455.66 点,累计涨幅为 32.12%。
二、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查询了广东榕泰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的股价波动情况以及同期
内上证综指(000001)、上证 A 指(000002)和上证工业指数(000034)的波动
情况,经核查,广东榕泰在股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的股票价格累积涨幅超过
20%,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其累积涨幅未达到 20%。
因此,广东榕泰的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
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准。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价格波动是否达到
第五条
相关标准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项目主办人:
温 波 庞霖霖
内核负责人:
徐浙鸿
投资银行业务部门负责人:
江向东
代表人:
黄耀华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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