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高青县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总系列重要讲话,按照《中华人民国信息公开条例》、《2014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4〕12号)、《关于印发当前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2014〕29号)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扎实做好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障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办公室作为我县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积极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做好当前信息公开工作。各部门各单位明确信息公开工作主管机构,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完善工作机制,做到机构、领导、人员、措施“四到位”,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落实到位。
二、拓展公开渠道。在继续充分发挥县门户网站、信息查阅场所、政风行风热线、、电视、电子显示屏、信息公告栏等信息公开渠道的同时,积极通过“大悦高青”微博、“千乘清风廉政微课”主动公开信息。此外,自8月份开始,我县开通《县长百姓面对面》栏目,县长、副县长每月走进一次直播间,接听市民电话,解答群众疑问,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反响。
三、规范公开行为。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结合起来,在制作信息时就明确该信息能否公开,以及如何公开、是否需要删减后公开,从源头上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对拟息进行保密审查,由承办科室提出具体意见,经本单位保密审查机构审查后,报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审批,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通过任何途径对外公开。
四、加大公开力度。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做好重点领域和当前信息公开工作。今年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主动公开信息4126条,其中,县及各部门主动息2650条,镇和街道办事处主动息1476条。
五、突出工作重点。根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高青县关于做好当前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方案》,向全县转发淄政办发〔2014〕29号文件,重点推进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土地拆迁以及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9项重点工作。
行政审批方面:对全县244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县级行政审批项目229项、镇行政审批项目9项、街道办事处审批项目6项)在县门户网站、县政务服务中心网站进行了公开。县政务服务中心通过门厅电子触摸屏对行政审批事项、条件、数量、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以及收费情况进行了公开,并印制《服务指南》摆放于各服务窗口,方便人民群众查看。
财政资金方面:及时公开经审议的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积极推进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加强采购招投标信息公开,公开采购项目预算、采购结果等信息。
保障性住房方面:及时公布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划、项目开工竣工情况、分配实施方案、保障房申请条件、审批程序等。2014年我县447套棚户区(城中村建设)及209套公租房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年度计划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开工项目、工程进度、剩余房源、准入条件等信息已向社会主动公开。
食品药品安全方面:切实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公开食品药品专项检查整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等日常监管信息。为加强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对全县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检查登记情况进行了公示。
方面:及时公开建设项目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等信息。公开了《关于对重点大气污染源进行冬季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关于打击污染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2014年度环保重点治理工作等信息。
安全生产方面:及时公布不同时段、重点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等信息。
价格和收费方面:及时公开全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建立举报、投诉电话和信箱,提高意识,把治理乱收费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中,实施“阳光”操作。
拆迁方面:做好信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在征收补偿方案报批前严格履行公告、告知、论证、听取意见等程序,进一步扩大社会对拆迁工作的参与,提高工作透明度。
教育等公共企事业单位方面:积极推动学校、医院、文化、供水、供电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不断丰富校务公开、院务公开、厂务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内容,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价格、质量、服务等领域,重点公开收费标准、办事流程等信息。
六、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政民互动平台”,解决群众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征求意见,及时捕捉对工作的疑虑、,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回应,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
七、加强监督检查。县办公室切实加强对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主动公开信息数量进行统计、通报,并将统计结果与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挂钩。此外,在日常工作中,通过网络、投诉电话、信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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