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招:明确借款上限。
上限是啥?“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自然人,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也就是说,就算你个人有钱,也最多在这儿放100万;公司组织呢,也就最多500万。
在之前的征求意见稿中,这一条款只是说“应当以小额为主”,但并没有规定具体上限;所以,今天消息一出,市场大惊,多家平台老总发出了类似“额度这么低让人怎么活”之类的言论。
从根本上说,网贷平台容易出问题,是因为门槛低、信息不透明不对称,由此带来高风险,投资者选项目就像是盲人摸象,只能碰运气,但一旦运气不好,就面临血本无归的境地。所以,信息的披露很重要,需要监管方严控信息的真实性与可信度,而不能总靠熟人的口口相传、互相推荐。但至少,如果严格执行第三方存管的规定,出事儿之后保本还是可以达到的。
一部法规不一定立马包治百病,但至少看到了规范的前景。新办法出台,长期看很美,短期看很痛。野蛮生长了好几年,为了行业长远发展,总是要守点规矩了。毕竟,老百姓挣点儿钱,都不容易。在选择正确的平台前一定要看好自己的钱包,不要落入骗子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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