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行业新闻 > 正文

共有产权住房 或可写入长效机制

类别:行业新闻 日期:2017-8-8 13:28:03 人气: 来源:

  共有产权住房制度兼顾了属地和职住平衡(就业-居住平衡)的原则,对于未来的房地产市场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同时,共有产权住房也应该是长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在推行了3年多后,的自住型商品房将被共有产权住房全面取代,这一步的意义被认为十分重大。而也成为继安徽淮安、上海之后,国内第三个出台共有产权住房的专门文件的城市,而国外更是早有类似的尝试。

  8月3日晚间,市住建委、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规划委等多部门联合起草《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文件是对原自住型商品房(即“自住房”)政策的进一步调整和升级。自住房这种曾风靡一时的保障房品种将不再出现在市场,但它的土地出让方式、规划建设、分配规则等都将移植到共有产权住房政策中,并做出完善。

  市房协秘书长陈志认为,共有产权住房制度兼顾了属地和职住平衡(就业-居住平衡)的原则,对于未来的房地产市场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同时,共有产权住房也应该是长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根据《办法》,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并限定使用和处分,实行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按照,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有住房转出记录等情况的申请家庭不得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为促进职住平衡、精准分配,共有产权住房优先配售给项目所在区工作无房家庭,其中30%的份额配给非户籍的“新人”。

  按照,已购共有产权住房用于出租的,购房人按照所占房屋产权份额获得租金收益的相应部分。用于出售的共有产权住房需购买满5年,同样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

  和自住房类似,的共有产权住房建设用地可采取“限房价、竞地价”,“综合招标”等多种出让方式。在选址上优先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等配套较为齐全的区域。

  2014年4月,住建部发布《关于做好2014年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确定、上海、深圳、成都、淮安、黄石为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

  早在2007年,淮安在国内首推共有产权房政策。这也是全国6个试点城市中首份细则实施方案。上海则在2010年做出共有产权住房的试点,并在2015年出台《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草案)》。

  深圳、成都、黄石也曾做出类似的尝试,虽然政策上有细微差别,但其对共有产权住房基本定义和属性界定颇为一致,更偏重保障属性。据21世纪经济报道了解,这些城市的试点情况会定期至住建部,作为制定相关政策的参考。

  相比之下,此前并未明确提出过“共有产权住房”的概念,而是从2013年起推出自住型商品房制度。的自住房价格比周边商品住房低30%左右,且“五年后上市收益的30%财政”的做法,已经明确带有“共有产权”的性质。

  中原地产的统计显示,2017年以来,供应土地中,自住房规划建筑面积为153.33万平方米,占新供应住宅面积的30.2%。这将成为未来市场的一股重要供应力量。

  该机构统计还显示,过去5年来,合计出让了80自住房住宅土地,合计供应了自住房面积达到了703万平米,大约能够建设成为8万套自住房/共有产权住房。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向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随着政策的出台,预计未来供应共有产权住房的比重会不断增加,并将对稳定房价预期起到积极作用。

  链家研究院院长杨现领认为,这一政策通过“职住平衡”和“不转让无需补差价”的鼓励永久居住,让房屋回归居住属性。他表示,过去自住型商品房存在明显滞销,一方面是受整体市场行情影响,另一方面也是供应项目较为偏远,“职住平衡”还有利于解决这一问题。

  杨现领认为,在供应结构上,共有产权住房的作用不可忽视。未来市场将形成商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租赁住房三类供应主体。

  “向来是政策高地,很多新政策都曾进行全国推广。”某房企人士表示,“虽然是首次提出‘共有产权住房’的概念,但可能预示着新的政策方向。”

  陈志从制度的层面阐述这一制度的意义。他表示,共有产权住房制度兼顾了属地原则,兼顾了职住平衡的原则,而且特别强调了对“新人”的同权意义。对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完善住房制度,支持中端购房,投机,促进公平,有着重大意义。

  据悉,国外早有共有产权住房的相关实践。从类型上看,主要分为市场化共有产权住房和保障性共有产权住房两种,前者是在购房者之间进行产权分割,后者是在部门和被保障者之间进行产权分割。

  国内各城市试点的共有产权住房,与上述保障性共有产权住房更为类似。在很多国家,这类房屋已经作为住房保障体系的一部分,形成了成熟的制度。

  多数受访者认为,从国内现有的实践来看,共有产权住房的主要保障对象在于“夹心层”和中低收入群体,因此更适合在大城市推广。若的试点成熟,该制度有进一步推广的可能性。

  但这一制度的具体试行情况如何,尚需进一步观察。上述房企人士认为,由于自住房项目多为配建,从财务核算的角度看,很多项目存在盈利难题,并导致企业的积极性不高。新制度能否对房企真正带来激励,将是决定成败的重要因素。

  中研网是中国领先的综合经济门户,聚焦产业、科技、创新等研究领域,致力于为中高端人士提供最具权威性的产业资讯。每天对全球产业经济新闻进行及时追踪报道,并对热点行业专题探讨及深入评析。以独到的专业视角,全力打造中国权威的经济研究、决策支持平台!

  女王用泡菜付房租“地产女王”张淳淳曾经最多拥有二、三十笔房产共价值上亿元,而现在仅剩大区安两处和南港公司一处的...

  近日,市住建委等多部门起草了《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所谓共有产权住房,简...

  对于全国而言,地区的政策往往拥有风向标的意味。 为加快建立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自去年至今...

  记者日前从南京法院获悉,去年下半年开始的房地产市场政策调整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相关诉讼的抬头,其中有不可归责于任...

  “购租并举”正成为楼市调控的重要着力点,住房租赁市场将迎新一轮快速发展期。 近期,从中央到地方有关鼓励住房租赁...

  随着试推共有产权房的消息公布,的目光都聚焦到这件事上来。而所谓的共有产权房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

  推荐:

  

0
0
0
0
0
0
0
0
下一篇:没有资料

相关阅读

网友评论 ()条 查看

姓名: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一个

推荐文章更多

热门图文更多

最新文章更多

关于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人才招聘 - 帮助

CopyRight 2002-2016 木工设备网 技术支持 FX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