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3月30日,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接到中国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冻结数据发现,公司控股股东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绒集团)持有的本公司12,5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42%)被回族自治区高级司候冻结。
经与中绒集团核实,上述股份被司候冻结系因党增秀与中绒集团、中绒圣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纠纷,申请人党增秀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回族自治区高级出具(2017)宁民初14-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依法冻结、查封被申请人中绒集团、中绒圣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373.2997万元银行存款或价值相当的财产,并于3月28日执行冻结中绒集团所持本公司上述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中绒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515,940,444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28.583%。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515,9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583%,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累计司法冻结持有的公司股份1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93%,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423%。
上述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对本公司的运行和经营管理不会造成实质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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