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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类别:相关知识 日期:2017-11-2 17:06:54 人气: 来源: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是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印花税、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也可视同税金扣除。

  (财税[2010]103号)的,对外资企业2010年12月1日(含)之后发生纳税义务的、消费税、营业税征收城市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②2010年12月1日之后,内外资房地产企业扣“两税一费”(营业税、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②2010年12月1日之后,内外资扣“三税一费”(营业税、印花税、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3)对于个人购入房地产再转让的,其在购入环节缴纳的契税,由于已经包含在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之中,故计征土地时,不另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

  (2)城市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1)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时计算营业税的营业额为转让收入全额,营业税税率为5%

  (3)城市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1)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时计算营业税的营业额为转让收入全额,营业税税率为5%

  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房地产时,计算营业税的营业额为转让收入减除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营业税税率为5%

  【单选题】按照土地的有关,下列各项目中,属于内资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算土地时,应单独扣除的税金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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